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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深圳]快递小哥好悲催 骑电动车违法被罚5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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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2-17 02:49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昨日,深圳交警继续对送快递、送餐等非机动车、电动自行车违法现场整治,邮政、京东等行业车辆均有违法现象。据悉,非机动车违法最高可处2000元罚款,拘留15日以下。
上午9时至11时,深圳交警在前期排查的快餐店和快递点集中、自行车行径频密的路口路段,设立70余个点位,全市共设置70余个点位,出动警力300余名。
记者在福田区彩田福华路路口发现,一个小时的查处中,有包括京东到家、外卖超人、淘点点、红荔村肠粉王、达达等8家送货送餐的自行车违法。多数都是过斑马线时冲红灯、走机动车道、在道路上逆行。许多车主表示,为了送货赶时间,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存在侥幸心理,对交通安全认识不足,觉得不会发生事故。
在现场,交警还拦截到两辆正在机动车道内与汽车并行的电动自行车,车辆外观是快递行业的绿色车身,车头有编码,车辆后座挂有放快递件的口袋。交警拦下车后,两名车主表示自己都是正规经过备案的电动自行车。经过现场的系统查询,车子都是中国邮政快递备案车辆,允许在限行区域行驶。但是由于该种车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,交警按照规定对其处500元罚款。
根据规定,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,处20元罚款;对于违反限行、禁行规定,扣留车辆,处2000元罚款;三轮电动自行车超标视为机动车,未取得相应驾驶证的,按无证驾驶处理。处罚标准:罚款2000元,拘留15日以下。
交警强调,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,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,可以附载1名身高1.2米以下儿童;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载物,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.5米,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.15米,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,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.3米。对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,交警将扣留车辆,处2000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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